一、商標申請與商標注冊。
商標注冊實行自愿申請、審批授權制度。申請僅表示申請人向商標局要求商標專用權,能否取得專用權還需通過商標局的審查。商標局對申請商標要進行“顯著性、禁用條款”和“在先權利”三項審查。順利通過三項審查的商標可獲得《商標初步審定公告》,初審公告就是公開,公開的目的就是接受公眾評議,只有在公開的三個月時間內沒有人提出異議(反對),該商標才完成注冊。此過程至少9~12個月。
二、商標審查與商標代理。
商標局審查員將按《商標審查準則》衡量申請商標是否符合注冊條件。通過審查的給予初步審定公告,通不過審查的予以駁回。由于《商標審查準則》是舉例方式的標準,更由于商標本身是被人用主觀意識來認識的,因此,除了一模一樣的商標和常見情況外,許多商標審查結果會出現因人而異的現象.這時就需商標代理人依靠經驗和專業知識來評判。實踐中,有經驗的商標代理人,常常能將商標局駁回的商標通過復審取得注冊;反過來,商標局準予初步審定的商標,也有被有經驗代理人提異議而撤銷的。
三、商標查詢。
只有最早申請的商標才能注冊,而我國商標注冊總量已近二百萬,所以要通過查詢判斷申請商標的注冊成功的機會。但由于商標局的商標審查滯后于申請約三個月,國內申請審查又必須等待國際領土延伸商標六個月優先權期限,商標局內部商標審查最快也得在商標申請后的六個月才能完成。這樣就造成了商標申請時有一些商標資料是無法查到的,也就是說,查詢達不到百分之百。商標查詢為自愿查詢,結果也只是參考,不具有法律效力。實際操作中,查詢采取排除法,即先在可查詢的范圍內(約占商標總量的95%)排除沖突,而對于查不到的部分,還要靠運氣。我所商標查詢分三個層次,前二個層次針對申請前查詢:一是全國已注冊商標可在本所查到;二是申請中已完成審查的商標,可傳真到商標局通達服務中心查詢(未完成審查的商標仍無法查詢)。第三層次查詢是申請遞交后的查詢,是為了掌握申請商標進展而進行的查詢,一般三個月進行一次,但需要另外辦理委托查詢手續。
四、接受委托和業務處理。
本所實行指定商標代理人接受委托,獨立受理、分級管理、集中處理。在您簽署委托書并交齊相關費用后,表示本公司接受你的委托。你可向經辦人要求出具有其簽名的受理回執,該回執將用做業務聯系憑據。本所僅接受委托書所載內容委托,在委托內容之外任何建議,僅供參考。本公司有權調整委托業務經辦人,如果您對某一經辦人有意見,歡迎逐級反映,如您遇到的商標問題對您公司影響重大,可通過經辦人預約我所組織專家會議進行診斷。